减免税费后买房实惠有多大


减免税费的主要内容有: 
  一、营业税的减免
对个人购买并且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,销售时免征营业税;对个人购买但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,销售时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营业税;个人自建自用住房,销售时免征营业税;对企业、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、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,暂免征收营业税。 
  二、土地增值税减免
对转让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,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。 
  三、契税减免
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,暂减半征收契税。 
  四、积压空置商品房的税收减免
对销售积压空置商品住房所涉及的营业税、契税,在2000年底以前,给予免税。空置商品房限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。 

  税费减免后,给普通百姓购房带来的实惠有多大呢?根据国家原规定,房地产交易环节中销售方应缴纳营业税,按销售收入的5%计证;土地增值税,按土地增值额的20%至60%计征。买方应缴纳契税,按成交金额的3%至6%计征。
  举个例子: 李某拥有居住一年以上的房改房一套,现评估价为20万元,换一套总价款为30万元的自用普通商品住宅,能带来多少实惠? 
  若调换普通住宅,李某得到的实惠主要有:免缴旧房营业税一万元(20万×5%);减免契税0.6万元(30万 ×2%),假设原规定契税按4%缴纳,合计为1.6万元。 
  若购买的新房是国家认可的积压商品房,李某得到的实惠主要有:免缴旧房营业税一万元;减免契税1.2万元(3 0万×4%);从开发商那里得到免税5%的价格优惠1.5万元(30万×5%)。三项合计得到实惠3.7万元。也就是说,李某若是在税费减免前换房,需补差价12.2万元,现在实施以旧换新,仅需支付差价8.5万元。 

  税费减免后,普通住宅购销环节的税收负担由原来的10%左右,降为4%至5%左右;积压空置房购销环节的税费负担由原来的10%左右,降为1%左右。面对难得的机遇,精明的购房者不妨作一下盘算与选择,看看能否在积压空置商品房中换一套自己喜欢又实惠的房子,争取获得最多的免税实惠。